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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股票怎么退钱,股东退股怎么退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4-04 02:10:10 编辑:双城财经 手机版

1,股东退股怎么退

协议转让。就是将自己的股份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股东。这个不需要老板同意,但是最好是和他协商过,大家达成一致意见为宜。

股东退股怎么退

2,股东中途退出怎么退

通常通过股东间或者向股东外的第三人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合同怎么签的?合同里中途退股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反正就是按合同说话

股东中途退出怎么退

3,我在其中一个股东名下入了股现在想退退出怎么结算

借:实收资本家-A 贷:实收资本家-B
无论是先减资还是先股权转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一样的。因为最终退出的股东是按照所得的红利(即实际退股时所得与原股本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除非退股股东放弃红利。

我在其中一个股东名下入了股现在想退退出怎么结算

4,股东退资的处理方法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您的问题应分为两个步骤解决:一为股东身份确认;二为对于争议“股权资本”的处理。 其次,股东身份确认问题一直颇有争议,理论上存在形式说与实质说两种观点,实务中也存在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协议甚至是股东协议等不同证明力的证据之间的冲突;近年来司法实务逐渐确认了形式说这一理论观点,认为股东身份的取得不但需要持有股权,还需要经过公司认可,履行完全的公司程式;很多所谓的“股东”由于没有履行完整的公司程式而仅仅沦为公司的债权人,其与公司之间仅成立债权债务关系,对此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和高院已存在很多的案例。 最后,既然仅为公司的债权人,那么处理也就依照债权债务关系对之;这也是公司资本的构成所决定,因为公司资本不仅仅为股权资本(“股本”)组成。 当然,这种判断还是需要非常谨慎的,因为这不仅是处理个别“股东”的问题,还可能有涉公司资本的问题,因此确实需要翻阅全部材料之后审慎为之。 顺颂商祺 田嘉龙律师

5,想把炒股票的钱退出来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步先卖出股票。第二天在股票软件上操作,选择"证转银"选项,输入金额和转账密码,钱就回到银行卡上了。不同的证券软件操作略有不同,但基本上差不太多。
想把股票钱退出来,那是要有决心的,因为大多数炒股票的人一般都是赔钱的,如果你认为少赔点也认了,那退出股票市场就容易多了,把手中的股票全部清仓,卖出后第二天就可以了把卖股票的钱就都可以取出来了!
卖出股票,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由于股票是T+1制度,所以当天卖出成功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  将股票资金转入银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载安装好对应证券公司股票交易软件  2.利用资金账号登陆进去输入账号,密码登陆成功  3.在线交易系统里面,银证转帐选项里面操作  4.选择证券转银行选项,输入转账金额和密码即可  注意事项:银证转账一般周一至周五在上午9点到下午4点之间,其他时间不能转账  银证转帐的注意事项:1.证券保证金自助转账服务时间为交易所开市时间;2.转账成功系统会有语音提示,转账资金及时到账,客户可在券商处直接进入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查询保证金余额,也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电话或到网点客户服务终端打印存折查询;3.客户如变更资料、终止自助转账服务必须提供书面申请;4.转账金额超出证券营业部规定的最高限额,转账无效;5.客户必须注意资料的保密,任何以客户证券保证金账户密码为根据而发生的资金转移行为均视为客户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进行的行为。
到银行

6,我是公司股东如何要求退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以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股东实际上就退出了公司,退股的法律目的也可以实现。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实现途径有:一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二是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扩展资料《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有风险,你既然占有5%的股份,哪你就享有这方面的权利和责任,试想假如果公司盈利,你不用拿任何钱 退出就可以了,你愿意吗?

7,股份公司退股怎么退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公司稳定性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股份公司股份不能退还,只能依据《公司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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