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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关是管理股票的,股票受国家甚么单位管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2 07:29:10 编辑:双城财经 手机版

1,股票受国家甚么单位管

中国证监会吧,他负主要监管职责,其他部门大都是辅助
中国证监会
财政厅证监局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管。
中国证监会,深沪交易所管
证监会啊,市级单位吧!

股票受国家甚么单位管

2,广东省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股票、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发行股票、债券,必须坚持自愿认购原则,不得强行摊派。第三条 股票、债券可以转让(向本单位职工发行的只限于本单位),也可以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抵押物。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是我省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的管理机关。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经办股票、债券的代理发行和转让、贴现业务。第二章  股票第五条 股票是投入企业股份资本金的凭证。股票持有人为发行股票企业的股东,依照企业章程规定,股东有权参加或者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领取股息,分享红利,并以其股份额对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第六条 发行股票企业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多种经济形式联合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下同)。第七条 发行股票创立股份制企业 ,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第八条 现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其总额不得超过本企业自有资产净值(即除去折旧和借人资金后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百分之四十九。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认购的股票为集体股,个人认购的股票为个人股。第十条 股票采取定额记名形式,不得退股,非经省人民银行特别批准,不得在市场流通。第十一条 发行股票企业计发红利,应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列支,每年发放股息和红利总额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集体股或个人股的股息率不得超过银行公布的单位或居民存款一年定期利率的百分之二十。第十二条 发行股票企业解散或破产时,在支付职工工资和生活费、纳税、归还贷款、清偿债务后,其余资产按照企业全部资本金各方所占的比例对股东进行清偿。第三章  债  券第十三条 债券是订明面额和偿还期限的债权证书。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不承担企业经济责任。第十四条 凡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发行债券。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额,应不超过本企业自有资产净值;超过部分必须有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担保。第十六条 债券可以申请办理贴现。第十七条 发行债券企业应按期给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个人购买的债券,其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二十五;单位购买的债券,其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存款利率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八条 企业可根据投资项目特点和市场需求情况,发行以煤、电、原材料或者房屋等实物(只限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清偿的债券。第四章  股票债券的管理第十九条 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发行股票、 债券, 经开户银行审核、由当地人民银行批准。  企业在本省向社会发行股票、 债券, 须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  企业跨省发行股票、债券,还须经所跨省人民银行同意,并委托当地金融机构代理发行。第二十条 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所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十一条 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债券,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申报表》;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还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四)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章程或办法(其中应载明投资项目、 发行总额、发行范围、效益预测、收益分配等);  (五)新建企业必须有发起人认购股份的验资证明文件;  (六)集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 , 须提交国家批准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应按季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集资进度和资金运用情况,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和开户银行的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三条 对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人民银行有权制止,令其退还所筹资金;拒不服从的,人民银行可通知其开户银行给予制裁,直至冻结存款,中断信贷关系。  本办法颁布前已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应于办法颁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补办报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按前款规定处罚。

广东省股票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3,股票中的机构是由什么单位组成的

各种基金、各大企业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各地方政府的投资公司。
 股票机构主要是指以证券、股票买卖交易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团体,并可以为散户提供咨询、代理操盘等服务。中国证监会、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机构。
依法成立的金融类公司
所有基金和券商组成的
基金 私募
都是所谓的投资机构。

股票中的机构是由什么单位组成的

4,北京市企业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金融宏观控制,正确运用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的合理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用股票、债券方式向社会或者本单位职工筹集资金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除外),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是本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的管理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各专业银行分行以及财政、审计部门,对发行股票、债券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发行股票、债券必须坚持自愿认购原则,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强行摊派。第五条 企业用发行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应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和用于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投资。第二章 股票第六条 股票是投入股份企业资金的证书。企业单位购买的股息为集体股,个人购买的股票为个人股。股票持有者为企业股东。股东按照企业组织章程,参加或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领取股息,分享红利,并依法承担以购股额为限的企业经营亏损的经济责任。第七条 股票采取记名或不记名形式,可以转让、继承,也可以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抵押品,但不能退股。第八条 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企业。新建股份企业发行股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该企业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三十。非股份企业需要采取投票方式集资的,必须重新核定原有资产,划分成股,订立章程,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成为股份企业后才能发行股票。第九条 发行股票的企业每年须向股东公布财务决算情况,并可根据盈利情况计发一次股息、红利。股利从成本中支付、红利从纳税后的留利中支付。  计发股息、红利的办法,可只分红不计股息,也可以既分红又计股息。采取只分红不计股息的,每年分红金额最高不超过股金的百分之二十;采取分红又计股息的,股息率不得高于银行公布的居民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每年股息和红利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股金的百分之十六。第十条 股份企业停业或破产时,在支付职工工资和生活费、缴纳税金、归还贷款、清偿债务后,其余资产按照股份比例对股东进行清偿。第三章 债券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的债券是订明偿还期限的债权证书。债券持有者享有按期取得利息、收回本金的权利。第十二条 企业向单位和个人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本企业自有资产净值。第十三条 债券可以转让、继承,也可以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抵押品。第十四条 发行债券的企业每年付给债券持有者利息一次,其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第四章 股票、债券的管理第十五条 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必须事先填写发行股票、债券申请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乡镇企业须经区县乡镇企业局同意,全民所有制企业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然后向开户的专业银行提出申请,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发行股票、债券申请书。  二、发行股票、债券的章程、办法,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宗旨、营业执照的批准机关、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总额。  发行股票企业还应申明股份总额、发行总金额及每股金额、转让手续、组织领导和管理形式、股息、红利的分配办法及企业亏损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发行债券企业还应申明发行总金额、偿还期限、转让手续和债息的分配办法。  三、发行股票、债券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现有资产、发行范围数额、资金投向可行性项目落实情况、经济效益预测、发行债券归还本金的办法及资金来源(全民所有制企业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四、发行股票、债券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交验法定审批机关(乡镇企业一百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县主管部门审批)准予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文件。  五、现有企业上年度和上月的财务报表,新建股份企业发起人的履历和认购股份的验资证明文件。第十六条 本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总金额在五十万元(含五十万元)以下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委托专业银行区办事处、县支行(在信用社开户单位由农业银行县支行)按照本办法有关条款审查批准,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备案。  本市企业发行股票、债券总金额在五十万元(不含五十万元)以上的,一律由专业银行区办事处、县支行审查,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批准。  外地企业在本市发行股票、债券的,一律由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审查批准。

5,为什么事业单位有管理者持股

原因有三: 1、管理股是企业和社会对管理者工作成绩的回报和肯定,具有奖励性质,不需管理者实际投资。  2、管理者在职时通过所拥有的获赠股份现金分红,一般规定不得卖出,大部分离职后会收回。也有的企业规定高管在为企业效力若干年后,可将管理股中的一部分转为终身所有。因管理股不需要管理者实际投资,所以又被俗称为“干股”或“红股”。  3、《公司法》上,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管理股和自然人股有类似之处,管理股的持有人都是企业管理者,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从大的方面来说管理股属于自然人股,但管理股不能上市流通,所以又区别于自然人股。
职业经理人

6,福建省股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省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有效地加强股票管理,充分运用股票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发行或买卖股票,不得有虚伪欺诈或其他足以致他人误信的行为。第三条 严禁伪造股票和把股票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省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有效地加强股票管理,充分运用股票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发行或买卖股票,不得有虚伪欺诈或其他足以致他人误信的行为。第三条 严禁伪造股票和把股票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第四条 发行股票应坚持认股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公司,是指依照《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经有权机关批准,面向社会,以等额股份招股集资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招股设立,是指经有权机关批准,为设立公司而用等额股份发行股票的形式面向社会筹集资金的行为。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发起人,是指经批准为发起筹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第二章 股票管理机关第八条 我省股票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  除特别指明的机构外,本规定所称的主管机关均适合上款规定。第九条 主管机关的职责是:  (一)依照本规定批准公司发行股票,管理公司股票的转让;  (二)在本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制裁;  (三)必要时可要求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审查公司财务活动。第十条 公司发行股票应报主管机关批准。主管机关对公司发行股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  下列公司发行股票,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报批:  (一)经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全省性公司;  (二)福州市及其所辖县、区发行股票总额在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公司;  (三)福州市以外的其余地、市(不含厦门)及其所辖县区发行股票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公司。  上款规定以外的公司,一律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报批。第十一条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应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界限,分别向主管机关报批。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开办股票交易业务,应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批准。除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股票交易业务。第三章 股票第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股票,系指公司发给投资者的股权凭证,属有价证券。  股票可以采用记名式,也可采用不记名式。记名式股票遗失可以申请挂失。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一般分普通股和优先股。  股票可以买卖、抵押、赠与和继承,但不能退股。第十五条 股票由发行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股票应编号并载明下列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发行股份总额和每股金额;  (三)股票面额;  (四)本次发行股数及种类;  (五)股票发行的年、月、日;  (六)收益分配方式;  (七)主管机关名称、批准发行的日期和文号;  (八)标明“股票”字样,优先股股票应标明“优先股票”字样;  (九)股票持有者的姓名或名称(本项内容只适用记名股票);  (十)转让、挂失的规定;  (十一)标明“不能退股”或类似此意的字样;  (十二)公司认为应标明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 获准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根据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容设计票样,送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到主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印制股票。第四章 股票发行第十七条 下列公司可以申请面向社会发行股票:  (一)依照《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经批准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依照《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设立并已连续两年盈利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面向社会扩股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列公司初次发行股票后,已连续两年盈利,需要再次发行股票时。第十八条 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或筹建新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经营管理素质好、财务状况稳定、盈利水平较高的企业法人,并应向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  (二)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筹建公司的文件或公司营业执照的影印件;  (三)公司章程和招股章程及股票票样;  (四)发起人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验资证明;  (五)公司效益预测的可行性报告;  (六)主管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发行股票所筹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还应提交有权机关准予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  招股章程应体现公司招股目的、招股资本总额、首批发行股份的种类及数额、股息红利的分配办法、各发起人所认股数、募足股份的期限等。

7,代为存管股票的机构是什么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公司存管股票,银行存管资金 交易所
证券公司存管股票,银行存管资金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简介:在《证券法》中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这清楚地表明,这是一个在证券交易中为买卖双方履行交易责任提供服务的机构,它自己不参加交易,不是交易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不是证券的买入者,也不是卖出者,而是同时为买卖双方的交易提供服务,并且这种服务是连续的,贯穿于交易的整个过程,通过这种服务来保证证券交易顺利地、有秩序地完成。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答案就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股票里面说的机构是指哪些部门

股票机构主要是指以证券、股票买卖交易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团体,并可以为散户提供咨询、代理操盘等服务。中国证监会、上海股票交易所、深圳股票交易所,是股票的管理机构。1、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5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2、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3、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自开业16年内,深交所借助现代技术条件,成功地在一个新兴城市建成了辐射全国的证券市场。15年间,深交所累计为国民经济筹资4000多亿元,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传播市场经济知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G字头:基金专用席 T字头:保险、社保席位 A字头:营业部、散户大户席位机构就是除散户外的都是机构。股票好不好谁也说不清楚,跟席位关系也不大。确切的说,没人能说的清楚。
股票里面的成交额是指买卖双方交易的总量,这句话不是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意思。而是买卖双方各占多少之后的综合。正如您举的例子,一只股票今天成交额是7亿元,但不是说买方和卖方双方各占3.5亿,有可能是卖方1.5亿买方5.5亿,也有可能卖方4.5亿买方2.5亿。不知您是否明白没有规定必须双方平分成交额。做股票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这样才能做好每只股,不论什么行情。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帮助,谢谢,请采纳!
一般来说机构指社保,险资,QFII,基金,券商自营,私募等等。这样的股票一般是绩优股,市场比较认同的。
如果一定想知道哪家证券机构的服务费最低,告诉你收费都是一样的,有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在交易时,比较小的证券公司会给你一定的交易回扣,返还你.但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特别是大户交易时返还的比较多,就像做保险一样,小公司返还一定比大公司的高.因为大公司不怕没有客户. 交易佣金 A股 上限不超过3‰ 起点:人民币5.00元 一、印花税。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 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三、过户费。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四、其他费用。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这些都是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股票。基本上是大盘蓝筹股,就是说你每年拿的分红都可以和银行利息相当的股票。适合中长线,不适合短线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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